《陇南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财税
支持方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3年3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财税支持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陇政办发〔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由市长办公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通过。现将《实施意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的背景和依据
按照省政府领导安排,省财政厅对现有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政策进行归纳梳理,形成了《甘肃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财税支持方案》,并于2023年2月印发各市州,政策内容有一部分专属于黄河流域,大多数政策全省范围内均适用。为使有关部门熟悉掌握上级政策导向,更加精准的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市财政局牵头拟定了《陇南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财税支持方案>的实施意见》。
二、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财税发展事业的高度重视,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准确把握中央省上财政支持政策导向,充分发挥市级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健全完善生态保护、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集约、产业发展等领域资金保障机制,为推动我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支撑。
三、起草过程
市财政局召开会议现场讨论后,以函件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形成了《实施意见》(审议稿),共征求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林草局、市文广旅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办、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粮食局16个市直部门单位意见,收到反馈函16份,采用修改意见10 条。
四、重点内容
《实施意见》共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把握中央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推动我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支撑。
第二部分,健全完善多元资金投入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大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进外贷资金项目落地。
第三部分,健全完善生态保护投入机制。完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支持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支持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支持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支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健全完善节约集约用水投入机制。支持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充分发挥税费引导作用、支持节水产业发展和技术提升。
第五部分,健全完善灾害防治投入机制。支持加强城市防洪体系建设、支持提升中小河流防洪能力。
第六部分,健全完善支持高质量发展资金保障机制。支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支持推动城乡融合协调发展。
第七部分健全完善传统文化投入机制。推进传统文化遗产系统保护。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的工作要求。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财税支持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