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陇南·万象武都”红川·锦绣陇南群星演唱会演出活动将于10月24日晚上在陇南市体育场举办。为确保活动期间陇南市体育场及周边空域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活动期间无人机飞行管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时段:2026年10月24日18时至24时
(三)管控区域:陇南市体育场(陇南一中旁)上空及周边半径1公里范围。
(四)管控措施:管控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管控区域内使用无人机、航模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及空飘物进行飞行活动;活动主办方用于节目拍摄无人机需依法向陇南市公安局武都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实施报备(报备联系人:马警官13993970527),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具体管控要求进行拍摄作业。
(五)法律责任: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在管控区域内飞行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及空飘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驱离、迫降、扣押等措施,构成违法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各有关单位、团体、组织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秩序稳定。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对违规飞行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予以举报。
特此公告
陇南市公安局武都分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