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陇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陇政办发〔2022〕5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通知》,现对《通知》内容做出以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土壤普查材料和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土壤三普”工作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已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1月2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3月2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35号)。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要求,确保陇南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顺利开展,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普查对象与内容、普查进度安排、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质量管理、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引导等6个方面的内容。
《通知》首先明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已在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普查对象与内容。主要为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二)普查进度安排。普查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共分为三个阶段:2022年编制完成全市普查实施方案,筛选确定普查实验室,组建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练兵;2023—2024组织开展多层次技术实训指导,组织专业队伍完成以县级为单位的外业实地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任务;2025年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形成普查基本数据。绘制专业图件,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全面总结普查工作。
(三)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成立陇南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土壤普查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物资保障等。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编制普查工作具体方案,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严格质量管理。各县区要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追溯机制,加强布点、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采集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五)强化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级承担的要求,省、市、县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经费。各县区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细化预算分解计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县区可按照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普查工作。
(六)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认真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统一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以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图等为基础,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参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工作底图上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规范建立测试指标与方法;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国家级和省级分别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1. 构建平台。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和空间可视化技术等,统一构建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构建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块,样点样品、指标阈值等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块等。
2. 制作底图。利用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最新行政区划图等资料,统一制作满足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3. 布设样点。在土壤普查工作底图上,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划分差异化样点区域,参考全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布点、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样点区域上采用“网格法”布设土壤外业调查采样点;根据主要土壤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布设剖面样点。与其他已完成的各专项调查工作衔接,确保相关调查采样点的同一性。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码。
4. 调查采样。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
5. 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选择典型区域,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鉴定方法和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
6. 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分级的数据库。以省份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7. 质量校核。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建立国家和地方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行检查等手段,化验数据分级审核;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阶段成果分段验收。
8. 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土壤普查是什么。土壤普查是对土壤形成条件、土壤类型、土壤质量、土壤利用及其潜力的调查,包括立地条件调查、土壤性状调查和土壤利用方式、强度、产能调查。
(二)土壤普查与土地调查有何不同。
1.范围不同。土壤三普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国土三调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
2.目的不同。土壤三普目的是查明全国土壤类型及分布,全面查清土壤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掌握土壤质量、土壤健康等基础数据,实现对土壤的“全面体检”。国土三调目的是全面查清某一时间节点全国土地资源数量及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状况基础数据。
3.内容不同。土壤三普是对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的普查。国土三调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等的调查。
4.方法不同。土壤三普是调查采集表层土壤样品,挖掘土壤剖面、采集分层土样,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等,是三维立体式调查。国土三调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利用类型图基础上,通过遥感影像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判读,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是二维平面式调查。
土壤三普与国土三调相互衔接,土壤三普需要用国土三调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来编制工作底图,土壤三普成果可推动土地利用类型布局的优化,为确定特色农产品规划布局、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治理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