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4月25日,陇南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陇南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巩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成果,从根本上破解“登记难”问题,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甘肃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2〕43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起草《陇南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先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适用范围
“交房即交证”改革适用于全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房项目。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纳入“交房即交证”范围,有条件的县区新建商品房实行现房销售。积极推行“交地即交证”,对已供应的土地在全额缴清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的前提下,交付土地后即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三、改革目标
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等改革事项,优化整合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流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2022年全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有新建商品房交付的,5月底前至少确定一个项目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8月1日起,徽县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实行“交房即交证”。
四、主要任务
《方案》围绕调整优化办事窗口、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加强平台协同共享、强化监管约束4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打通堵点和关键环节,确保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建立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实现“交房即交证”改革目标。
五、办理流程
分别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即交证和房屋所有权交房即交证办理流程梳理明确。
六、工作要求
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加强调度督导;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具体问题;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保障工作经费,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