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陇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021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新的《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要求更为具体细致,并启动了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管理操作系统,急需对原《陇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以适应新要求新规定。
《陇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1.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规范要求有哪些?
《办法》指出,规范性文件一般使用“决定”“规定”“办法”“规范”“细则”“通告”“通知”“公告”“意见”等名称,不得使用“法”“条例”。
2.行政规范文件分类是什么?
《办法》指出,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各级人民政府以自己名义制发或者经其批准、同意,由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关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3.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有哪些?
《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应急预案、表彰奖励、人事任免、财务管理、工作考核等文件,以及规划类文件和专业技术标准类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
4.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是几年?
《办法》明确,制定机关应当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有效期一般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5年;因法定事由或者国家政策需要,有效期需超过5年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明确有效期;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冠以“暂行”或“试行”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2年。
本办法施行后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5.行政规范性文件上传电子材料的网站是哪个?
《办法》规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时,起草部门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将电子版上传至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印发执行后所有规范性文件均通过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备案。
6.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吗?
《办法》规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合法性审核之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或者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7.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有违法违规如何处理?
《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异议,也可以向该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关提出审查建议。
文件制定机关收到异议后或司法行政部门收到建议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