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22〕21号)精神,2022年4月25日,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陇政办发〔2022〕58号)(以下简称《意见》)。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强行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三城五地”、推进“十大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我市矿产资源优势,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推动陇南矿业绿色发展崛起,促进《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有色冶金百亿产业集群规划》(陇政办发〔2022〕48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非金属百亿产业集群规划》(陇政办发〔2022〕47号)和《陇南市有色冶金产业链建设方案》、《陇南市非金属产业链建设方案》实施达到预期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确定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地质找矿取得新突破,黄金资源开发成为矿业主导产业;非金属优势矿产得到全面开发;地热、矿泉水勘查开发取得突破,逐步发展为优势矿种。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有色冶金、非金属两个百亿产业集群,建成一批规模化、现代化的绿色产业示范园区,矿业年产值达到270亿以上。《意见》从全面实施地质找矿行动、加快推进勘查成果转化、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打造有色冶金和非金属百亿产业集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优势矿产资源整合开发、加快砂石土矿整治整合、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积极支持矿山复工复产、强化执法监管十二个方面进行了重点任务部署,划分了责任单位。从保障矿业用地计划指标、精简采矿用地审批程序、差别化供应采矿用地、推进生产要素高效配置、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强化要素保障。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矿产资源规模开发激励机制、建立技改扩建和延伸产业链项目激励机制、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市级地质勘查基金、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六个方面建立了激励机制。为保障《意见》有效实施,达到预期目标,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执行链长制度、开展监督评价三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