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政策解读
2022年11月18日,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陇南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陇政办发〔2022〕1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性工程。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是指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学素质建设对于公民追求美好生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2021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2022年2月下旬,经省政府同意,省纲要办印发了《甘肃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甘纲要办〔2022〕1号)。国务院和省纲要办的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以及组织实施重点,为做好科学普及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持续推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系统总结我市“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甘肃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甘纲要办〔2022〕1号)和《陇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三、出台过程
《甘肃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后,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陇南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起草工作,在认真组织学习《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甘肃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开展陇南市科普工作情况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陇南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9月26日、10月25日先后两次致函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陇南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审议稿)》。11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8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基础现状、总体要求、提升行动、重点工程和组织实施五个部分。
基础现状总结了我市“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
总体要求明确了2022年到2025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8.5%以上。各县区、各类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平衡问题明显改善,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科学文化氛围日益浓厚,科普活动覆盖面和有效性进一步拓展,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学素质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格局初步显现。
提升行动围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明确重点实施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科学素质5项提升行动。
重点工程从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科普宣传信息化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基层科普能力建设工程、科普人才建设工程5项重点工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
组织实施主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保障措施3个方面的内容,保障《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实施方案》在5项提升行动和5项重点工程的具体工作中,提出了量化指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有利于《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