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陇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陇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陇南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的
政策解读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以及中央和甘肃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对照《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全市消防法规制度体系。为有效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发展。为积极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界定细化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积极推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确保火灾和应急救援形势保持稳定,制定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陇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陇南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陇政办发〔2022〕122号)。
陇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和》《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在征求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了《陇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60条,包括总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与追究、附则。
1.政府层面主要内容有:进一步明确了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措施,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增加职责“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消防工作,分管负责人至少每季度或重大节庆、安保等重要时段带队检查一次消防工作,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2.部门层面主要内容有:应急部门增加“负责非煤矿山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商贸、烟草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住建部门增加“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镇燃气、房地产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增加“协助封闭火灾现场,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依法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刑事案件”;民政部门增加“加强对社会消防公益组织、消防志愿队伍建设等工作的扶持指导;指导村(社区)积极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日常安全巡查等工作,督促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将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纳入规划范畴”;文旅部门增加“美术馆、体育类场馆、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民宿、星级农家乐、密室逃脱类场所、冰雪类场馆、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以及依法指导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职责”;卫健部门增加“对卫生健康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工信部门增加“指导电信基础运营商做好通信业务通信设施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动信息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严格政府投资消防信息化项目审核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增加“负责畜禽养殖、屠宰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3.单位层面主要内容有:增加两项共有职责“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发生火灾事故,必须及时提供单位相关真实情况和资料,全力协助开展火灾扑救、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重点单位增加四项职责“将单位的各类信息准确录入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管路”“定期清洗设置的油烟管道”;火灾高危单位增加一项职责“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陇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有效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市实际,在征求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了《陇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十章六十五条,明确了队伍建设标准、人员招收和培训、专职消防员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要求、劳动合同签订、经费保障、人员待遇和奖惩以及相关部门职责任务等方面内容。《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发展,有效提升队伍应急救援综合能力水平。
陇南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车通道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甘肃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消防车通道治理实际情况,在征求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了《陇南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陇南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一是明确了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二是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行业部门在消防车通道建设与管理中应履行的职责。三是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对消防车通道设置和标识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明确了单位、个人在消防车通道管理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规范了在建工地临时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及管理职责。五是明确了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陇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陇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陇南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