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持续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在《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结合国家、省清单的调整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工作。
二、清单内容
《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涵盖市、县(区)、乡(镇)三级,涉及28个市级部门和8个省驻陇南单位主管的335项行政许可,逐项明确了主管部门、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实施机关等基本要素,确保了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清单管理要求,严格在《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范围内调整修订本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除因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外,对纳入市级清单并已明确实施机关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编入本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随意增减行政许可事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市、县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及时通过“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认领接收上级部门下发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优化,准确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对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因地域差异或者特殊情况未制定实施规范的,市级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实施规范、明确实施要素,制定全市统一的实施规范,在全市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