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陇南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陇南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陇南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0日
陇南市教育局“双随机 、一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教育职能转变,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结合教育部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在全市教育工作中全面实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 抽查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教育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自觉守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确保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随机抽查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装备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装备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实施细则》、《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国家机构以外,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组织及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审查举办者提出申请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民办学校的各项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二)县区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1.遵纪守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重点检查办学资质、校名规范、保障教职工权益的情况。
2.办学条件。办学场地、设施是否符合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安全要求;是否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经费投入,配齐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定期进行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检查租房协议、场地安全及相关预案、教职工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情况。
3.学校章程。章程完善及按照章程开展培训活动情况,重点检查决策机构组成人员,重大决策及变更的审议,校长履职情况。
4.内部管理。内部机构的设置,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及效能发挥情况。重点检查董(理)事会决策机构、校领导行政机构建设情况。
5.财务状况。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收费项目许可,收费支出、资金使用,财务机构、人员、会计制度,报表编制,年度审计情况。重点检查缴纳风险保证金情况,有无随意抽逃、挪用资金,有无跨期收费、收取和变相收取教育储备金,使用发票,现金流动,收费备案及公示情况。
6.教学质量。招生宣传、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及教学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招生简章广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家长、社会认可度。
7.项目变动。办学许可证及法人登记证等核定项目、变动情况。重点检查法人代表,决策机构,校名,办学地址等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校
1.办学情况。校园设备购买、管理、使用制度规范建立执行情况;校园设施设备装备配备情况;校园设备设施应用情况;校园各类设施管理维护情况。
2.招生入学情况。办学条件符合国家规范情况;招生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方案情况;残疾、贫困等学生受教育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等。
3.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营养健康管理职责情况;校长(园长)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明厨亮灶”制度情况;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风险防控、食源性疾病预防、食品安全及营养健康教育情况等。
4.校园安全。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规章建立、落实情况;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实施等情况。
(四)教育部门实施的各类教育项目
项目进度、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完成情况等。
(五)学生资助工作
各类学生资助金的发放落实情况。
(六)市教育局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上述情况之外的抽查对象和内容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要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具体的抽查对象和内容,制定本县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四、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方式
(一)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相结合。对国家机构以外,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及个人、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二)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各县区教育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三)市教育局对各县区教育(教科)局确定的抽查对象和内容,开展联合检查。
五、抽查比例和频次
各类型的抽查比例不高于3%,一般为每年2次。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涉嫌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随时进行检查。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守法守规自觉性。
(二)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七、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均需通过随机抽查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数名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双随机”抽查,由局办公室负责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和检查对象名录,局各业务科室具体组织实施。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要根据业务分工,负责带队对抽查事项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对于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陇南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陇南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醒民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为民市教育党工委书记
屈兑梅副局长
张喆副局长
马骎副局长
张翼副局长
尹舒鸿驻局纪检组长
成员:成平督导室副主任
张占国办公室副主任
李二林人事科科长
车长海计财科科长
张新泉职成科科长
张立群学前教育科科长
杨翔基教科负责人
李宏审计科科长
刘小文督导室秘书科科长
杜旻 体艺科负责人
王永生市电教馆馆长、网络中心主任
赵宏市教研室副主任
今后,现任领导小组成员岗位若有变动,新任岗位人员直接替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