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4月中旬至6月下旬对市公安局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2个固定意见箱:
1. 市公安局巡察组办公室门口;
2. 市公安局一楼大厅门口;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市公安局12楼会议室(接访时间为8:30至18:00)
三、通信地址:中共陇南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746000)
四、设专门电子邮箱:348077480@qq.com
五、设专门值班电话:13830966204、18719591775,(受理时间为8:30—18:00)
六、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3年4月中旬至6月下旬。
中共陇南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