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有力推动清明节期间各项安保工作。节日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平稳,群众祭扫出游等活动安全有序,未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和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部署。为切实保证清明假期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薛小勇先后于4月1日、4月2日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市局于节前下发专门通知对做好节日安保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逐项强化措施,全面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隐患问题,确保了节日期间社会政治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力维护稳定。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集中开展治安大清查行动,共出动警力2783人次,车辆270余台次,检查行业场所363家,发现整改隐患21处。
三、保障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圆满完成了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节日期间,共出动警力1924人次,警车400余台次,启动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27个,设置临时执勤点23个,开展墓区、景区周边交通疏导、温馨服务138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3万余份,发送提示短信3453条,查处交通违法2584起。
四、两级联动,强化整体防控。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科学安排勤务,市县两级联动,合理调整警力布局,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社会面上,加强对易发案、多发案的重点地区、场所、部位、路段、时段的巡逻控制,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共投入特警武警武装巡逻400余人(次),巡逻车辆60余台(次),街面巡逻总时长60余小时,处理求助类警情11起。
五、强化管理,确保警令畅通。启动一级勤务响应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确保有足够的警力接处警、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巡逻防控;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动向性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党委政府、省公安厅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管理,没有发生民警违法违纪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