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陇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的政策解读
2022年7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陇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陇政办发〔2022〕88号)。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和依据
为科学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地质灾害,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陇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修订背景
2021年,省上修订的《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21〕108号)下发后,市应急管理局抽调专门力量,对《陇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陇政办发〔2017〕171号)进行了结构调整和内容完善。通过征求书面意见,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形成新的《陇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有九章,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灾后恢复与重建、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责任与奖惩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包括《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以及邻市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波及我市的应对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主要包括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较大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抢险技术、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交通运输保障、基础设施保障、调查评估、社会治安和新闻宣传10个工作组,并成立市地质灾害应急现场指挥部,指导协调和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任务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自动撤销。
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本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应对处置。
第三章,预防和预警:主要包括预防措施和预报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和建立隐患排查机制。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因素预测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及风险等级等。根据预警级别,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对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按照威胁人员数量、潜在经济损失大小,地质灾害险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险情信息,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开展现场调查,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险情级别,并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及时按程序向本级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根据险情实际,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视情组织转移群众、避险疏散,实施危险区域管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第四章,应急处置:主要灾情分级、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应对、应急响应条件、响应措施、响应终止。
按照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地质灾害灾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灾害发生地政府应及时将险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在接报险情、灾情信息后,应互相通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应对处置;发生较大或一般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由县区政府负责应对处置。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由上一级政府统筹协调,受灾地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当地质灾害超出当地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处置。
根据市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判定条件,市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其中,I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市政府同意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都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
市级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由启动责任主体组织开展灾情报告、靠前指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收集灾情、综合研判、派遣救援队伍、实施交通管制、开展医疗救治、维护抢修基础设施、 维护社会治安、加强新闻宣传、灾情核查与统计、涉外事务管理、生产生活恢复等工作。事发地县(区)、乡镇政府承担先期处置工作。
第五章,灾后恢复与重建。主要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
第六章,保障措施。主要包括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资金保障、监督检查。
第七章,预案管理。主要包括预案编制和修订、宣传培训与演练。
第八章,责任与奖惩。
第九章,附则。主要包括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和预案实施时间。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