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了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2025年5月6日,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陇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陇政办发〔2025〕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2023年,国务院发布“14号文”首次提出了配售型保障房的概念,主要面对城市中住房困难的户籍人口和引进人才等工薪收入群体。自2024年起,在中央的大力推动下,各地政府积极响应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供给的号召,陆续公布了配售型保障房的建设目标,作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中的关键一环,配售型保障房能够满足广大工薪阶层的购房需求,有助于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结构。
今年2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工作现场会,明确要求各地在3月底前,建成轮候库,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为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配售条件、配售流程、售后管理等环节的规范运营管理,市住建局起草了《陇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了《陇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37条。第一部分为总则5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目的和意义、概念界定、配售原则、适用范围、部门责任分工。第二部分保障对象和条件3条,明确了配售对象、申请条件、优先申请。第三部分为配售价格和户型面积2条,确定配售价格和面积。第四部分保障对象轮候库建设3条,明确了保障对象信息申报、查询核定、数据更新。第五部分为配售流程6条,明确了配售方案的制定、配售流程、优先情形、不动产登记、费用缴纳、购房人的权益等。第六部分为售后管理12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封闭管理、限制情形、违规整改、回购或流转、转移情形、回购价格、交易税费、回购条件、房源腾退、物业管理、再售价格等。第七部分为监督管理4条,明确了部门职责、购房家庭、部门违纪处罚、运营单位违纪处罚。第八部分为附则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