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成果的公告
第33号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关于调整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的批复》(甘政函〔2021〕91号)文件批复,调整后的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位于东经105.3918--105.9333、北纬33.0104--33.2508之间,分布在康县南部的乐素河、清河、燕子河、秧田河、三河河、阳坝河、火烧沟河、麻柳河等8条河流的干流及其支流,涉及阳坝、铜钱、两河、白杨、三河、店子、岸门口等7个乡镇,保护区总面积9281.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2837.5公顷,占总面积的30.6%;缓冲区面积1860.6公顷,占总面积的20%;实验区4583.3公顷,占总面积的49.4%。
特此公告。
附件: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图
康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