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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五一”劳动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2025/04/29 8.0k 阅读 252 点赞

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重点物资、宾馆、饭店及旅游市场价格的稳定,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充分履行社会责任,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二、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标价签或价目表的内容要填写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宾馆、饭店、农贸市场、超市店等相关经营者,严禁利用节假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及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四、各商场及市场零售单位应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自觉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优惠促销活动。对降价处理销售的商品,必须保留降价前七日内实际销售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严禁价格欺诈。

五、各旅游景区、交通、出租行业经营单位和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并在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捆绑收费、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价格刺客”等旅游乱象的发生

六、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自觉整治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价格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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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