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地处青藏高原东缘,境内峰峦叠嶂,江河纵横,共有大小河流、沟溪9382条。特殊的地质条件和气候特征使该地区成为全国地质灾害四大发育区之一,山洪、泥石流灾害分布面积达13853.5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的50%,生态环境极其脆弱。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机制,制定山区小流域联动预警制度,积极开展山洪灾害防范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应对了多次山洪灾害侵袭,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诸多问题及挑战。
一、典型案例及问题分析
(一)武都区汉王镇世华采石场"7·15"山洪灾害
2022年7月15日,武都区汉王镇笼床沟山洪沟道上游周边区域短时间突发极端暴雨(据笼床沟上游传子山雨量自动监测点数据显示,当日21:10至21:30,水务部门雨量站点监测30分钟雨量高达48.6mm)引发山洪,裹挟泥沙并冲带约214立方米、约450吨巨石(长8.3米×宽4.3米×高6米,)倾泻而下,巨石卡在距沟口约150米处,壅堵行洪沟道,改变水流方向上岸,将沟道左岸世华采石场员工生活板房冲走。现场7人,撤离3人,4人被暴洪泥石流冲走,3人遇难、1人获救。
该案例暴露了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多个短板:一是责任落实就到位。采石场负责人在接到暴雨橙色预警后,因现场尚未降雨而麻痹大意,未及时组织人员撤离。这种侥幸心理直接导致了惨剧发生。调查显示,该企业从未开展过防汛应急演练,员工普遍缺乏避险意识。二是监管执行不力。事发前一周,镇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已发现违规搭建的活动板房位置存在安全隐患,但仅口头要求整改,未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这种“宽松软”的监管方式使隐患未能及时消除。三是监测预警空白。灾害发生地5公里范围内仅设有2个自动雨量站,缺乏水文监测设备。由于监测网络不完善,难以及时预警突发山洪。更严重的是,气象、水务部门的监测系统各自独立,数据无法共享。四是应急联动不足。受灾区域涉及两个乡镇,上下游信息传递和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当山洪暴发时,缺乏有效的跨区域协同应对措施。
(二)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徽县建设工地山洪灾害
2025年7月2日-3日,徽县高桥镇徐沟村内黄沟因强降雨引发山洪(降雨集中在7月3日2时至7时,流域内最大监测站点为距离徐沟村1.44公里处的徐沟村雨量站(表2-1),累计降雨量86.8毫米,重现期超20-50年一遇,流域外最大监测站点为距离徐沟村9.9公里处的董家坪站,累计降雨量159.8毫米,重现期超100年一遇,内黄沟出口处河段洪峰流量290立方米每秒,经水文推演显示河段洪水重现期超百年一遇),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工地停车场4辆车辆和5名人员被山洪围困,经救援,1人获救,3人死亡、1人和4辆车失联。
通过对这次山洪灾害事故过程全面总结,发现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气象预报精度有限。此轮气象预报对降雨强度和累计雨量存在较大偏差。7月1日市气象局发布的重大气象专报第四期,预计7月2日-5日降雨过程累积雨量60-16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为30-50毫米。但实际最大累积雨量为313.2毫米,最大小时雨强为73.3毫米。水文部门根据雨量分析研判,预计全市河流不会出现超警洪水,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较小,但实际境内多条河流出现超警洪水,且徽县高桥镇内黄沟因短时强降雨,洪峰流量重现期为百年一遇。本轮降雨强度和累计雨量预报均偏差较大,导致对本轮降雨过程的危害性预判不足。二是自然灾害监测站点布设有空白点。发生灾情的内黄沟流域内最大监测站点为距离徐沟村1.44公里处的徐沟村雨量站,累计降雨量86.8毫米(重现期超20-50年一遇),而流域外最大监测站点为距离徐沟村9.9公里处的董家坪站(流域上游),累计降雨量159.8毫米(重现期超100年一遇),布设的站点不能有效反应流域内雨量情况。三是属地对各类施工企业汛期安全缺乏有效管理机制。许多施工企业与当地党委政府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地方与企业联动机制不顺畅,施工工地与气象、水文部门未建立直连预警通道,依赖 “手机短信”“微信群” 等非专用渠道,存在信息延迟或遗漏风险。施工企业没有全面落实企业防汛主体责任,对工地汛期灾害承载力未进行专项评估,没有了解周边环境和气候条件,对汛期施工准备不充分,措施不到位。四是基层应急转移避险人员管控难度大。部分群众灾害防范意识不强,在组织转移中认为没风险不愿转,或转移后趁工作人员不备偷偷返回危险区,形成 “转移 - 回流 - 再转移” 的被动局面。再者每次转移避险人员太多,而做好避险人员的管控需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因县乡财政困难,对基层应急投入有限,缺乏相应的资源配置。
二、对策建议
(一)加大灾害风险隐患点的排摸。对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划定进行修订完善,对临河、临崖、临山、临坎等四临区域进行重点风险评估。对于目前仍处于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内的居民应实施积极避让方案,避免灾害造成新的损失。同时,应针对严重淤积的中小河流、山洪泥石流沟道实施应急疏浚、简易防洪沙堤和排导槽工程建设,降低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风险,防范产生山洪泥石流灾害。
(二)强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按照省上“1263”的要求,精细化做好气象信息预警,开展递进式预报预警,提高预报精准度和时效性,延长预见期,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落实防汛“五个机制”,及时准确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加密会商研判频次,强化预警信息“两条线”叫醒叫应,要真正做到全员叫醒叫应,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防范应对准备。
(三)千方百计增加自然灾害监测点位。气象、水务、自然资源、交通等相关部门在维护用好原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调整优化站点布局,增设监测站点,争取扩大监测覆盖面,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的精准性。
(四)建立属地与施工企业防汛联动机制。由乡镇(街道)牵头,成立 “防汛联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辖区内施工工地防汛总体部署、预警发布、资源调配、跨区域协同。施工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接施工企业,开展防汛专项检查、预案审核、技术指导。施工企业成立 “现场联动小组”,负责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物资储备、人员转移、险情初期处置,并对接属地联动小组。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做到日常信息共享,应急信息速报,实现应急处置快速联动响应。
(五)想方设法破解避险转移管控难点。一是建议推行“转移保险”激励,对主动配合转移的群众,由政府统一购买 “转移安心险”,若因转移导致财物损失(如农作物被淹),可获一定赔偿,提升配合度。二是建议由基层公安民警和村干部联合对避险人员进行管控,每个安置地由一名基层公安民警、一名企业现场负责人和一名村干部管理,对执意要返回的人员,基层公安民警可采取强制措施,解决避险人员管控所需的“人”的问题。三是多数转移避险都属未启动应急救助响应,转移避险过程中产生的大量费用基层无法解决,使本就困难的财政更加雪上加霜,建议上级部门能每年将未启动响应转移人员的费用纳入项目预算,解决避险转移中“财”的问题。四是建议建立激励机制,将转移避险成效纳入基层干部考核,对“零伤亡、群众满意度高”的转移案例,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基层干部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