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诸多不确定因素,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市经济总体平稳,承压运行。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51.6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2亿元,同比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88.2亿元,同比下降4.3%;第三产业增加值231.1亿元,同比增长5.6%。
一、农业生产平稳增长
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3%。夏粮产量同比下降2.4%,其中小麦产量同比下降4.4%,冬播马铃薯产量增长21.9%。经济作物增长较快,蔬菜产量增长4.9%,冬油菜籽产量增长4.2%,茶叶产量增长5.2%。畜牧业生产平稳发展,猪出栏下降4.1%、牛出栏增长5.4%、羊出栏增长6.3%;家禽出栏增长14.7%、兔子出栏增长12%;禽蛋产量增长6.1%。
二、工业生产降幅收窄
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3%。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长3%,制造业下降21.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0.8%。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下降33.5%,重工业增长4.8%。分行业看,全市17个行业大类中8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增长面47.1%,其中,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分别增长3.4%、31.1%、13.1%。
1-5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133.1亿元,同比增长17.8%;实现利润总额37.2亿元,同比增长47.4%。
三、服务业发展良好
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6%。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8.1%、8.8%、1.2%、4.9%、6.2%。
上半年,全市营运车辆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6.2%。其中:公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5.8%和6.3%。
四、投资规模持续放缓
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7.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2.6%,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3.8%,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9.8%。分领域看,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38.3%,项目投资同比下降8.4%,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3.7%,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2.7%。
工业投资同比下降13.8%,民间投资下降18.2%,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后的项目民间投资下降1.7%。
五、消费市场稳步恢复
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6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8.9亿元,同比增长2.9%。全市限额以上单位20类主要零售商品中13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实现正增长。其中,通讯器材类增长31.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11.2%,粮油食品类增长10%,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43%。
上半年,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28.2%。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4%,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8.4%。
六、财政金融低位运行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亿元,同比下降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亿元,下降0.3%。
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797.8亿元,同比增长6.3%;各项贷款余额1098.5亿元,增长1.3%。
七、居民收入平稳提升
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16元,同比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0元,同比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比值2.7,比去年同期缩小0.05。
总体来看,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平稳,增长韧性不断增强,但市场需求不足、部分领域短板明显,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下一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聚焦重点领域全力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与个体经营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5)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