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小学:
《陇南市实验小学2017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收悉,经教育局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服务范围: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属地管理原则,市实验小学服务半径以《陇南市武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对口入学方案》规定的中山街社区和人民路社区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中山街社区和人民路社区户籍或房产,年满6周岁(2011年 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2.遇到下列情形按符合条件对待
(1)2014年6月27日(含27日)前,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关系在中山街社区和人民路社区;
(2)2014年6月27日(不含27日)后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同一户籍,同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在2014年6月27日之前就在中山街社区和人民路社区的;
(3)2014年6月27日(不含27日)后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迁入中山街社区和人民路社区,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山街社区和人民路社区有自己的房产,并长期居住;
(4)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非城关镇、东江镇、城郊乡户籍,在中山街社区和人民路社区内有房屋(房产所有权须为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所有),并长期居住。
三、驻武部队现役官兵子女要求在实验小学就读的,依据《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办理。
四、学位剩余或不足的解决办法
实验小学按省市有关规定确定招生计划后,严格按照以上条件招生学位如有剩余,由武都区教育局按随机派位办法统一解决;学位如有不足,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由武都区教育局安排在城区其他学校就读。
请提前通过媒体公示,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陇南市教育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