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7日15时30分许,陇南市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盐官中队民警在礼县十宽路三江口路段执行国庆交通安保勤务时,一辆车牌号为甘E1XXX5的客运车辆驶入执勤路段,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际载客37人(其中9名儿童),存在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要求该客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人拒绝出示,随车乘客也跟着起哄,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执勤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了情况。大队领导立即协调礼县公安局祁山交警中队、盐官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增援,增援民警到达现场后,该驾驶人仍然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民警如实将情况汇报领导,暂扣机动车,并将该驾驶人强制带至交警大队办案中心进一步询问。同时,联系其他符合核载人数的客运车对车上乘客进行了转运。
经查:驾驶人刘某晖,持A2D驾驶证,家住天水市秦州区汪川镇。当日驾驶天水秦达客运公司车号为甘E1XXX5的营运客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行驶至礼县盐官镇三江口村路段时被我公安交警当场查处。
目前,刘某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礼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