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月22日,陇南市公安局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张某、李某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向陇南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11月30日,陇南市国税局向我局移送“西和县顺达毛发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市局经侦支队于2016年12月1日受案初查,于2017年1月6日立案侦查。经查,西和县顺达毛发有限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来,法人张某、监事李某在经营公司期间,虚构毛发收购交易,用伪造的收购单、过磅单、入库单、出库单、财务报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虚开甘肃省通用收购发票163 本,价税合计:39103740.29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9 份,价税合计:40090773.3元,涉案总金额:79194513.59元。
案发后,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在逃。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薛小勇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批示,要求广泛搜集固定证据,将该案办成铁案、精品案件。党委委员、副局长高洪多次参与,研究部署具体案件的侦办工作,在市局技侦、刑侦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2019年10月、11月分别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成功抓获,依法刑事拘留,2019年11月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20年1月依法向陇南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