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9日,陇南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政治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治督察决策部署和省公安厅党委有关要求。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薛小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尤自强主持会议,市局在家党委委员,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全体督察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张宏亮宣读了《陇南市公安局2021年政治督察工作方案》。
薛小勇指出,开展政治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训词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力度,长期坚持。
薛小勇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开展政治督察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政治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现实需要,是构建公安大监督格局的有力举措,是推进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二要聚焦监督定位,准确把握这次政治督察的工作重点。要突出监督重点。既要抓住被督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这些“关键少数”,又要加强被督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纪律作风的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问题导向贯穿督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做到真正找问题、找到真问题。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准确把握搞好政治督察的纪律要求。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被督察单位和广大党员民警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接受督察监督。工作上要大力支持。积极为督察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条件、提供帮助。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为广大党员民警支持督察、参与督察作出表率,营造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配合上要及时到位。强化协调配合,及时成立督察工作联络组,提供相关材料,为督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全力协助督察组做好个别谈话、调研座谈、调查问卷、情况汇报、查阅资料、信访接待等工作。纪律上要严格要求。严格按党章党规党纪开展工作。
会后,市局政治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三个政治督察组进行了专题培训。对督察流程、内容、方法做了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