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至29日,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赵学琳、预审处副处长石岩一行督导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克勤陪同。
在徽县公安局,赵学琳同志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等方式,对徽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法制监督员派驻工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行政复议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赵学琳对徽县公安局法制工作表示肯定,对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法制监督员派驻等工作作了强调。一要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通知》要求,遵循贴近实战、科学实用、规范安全、集约高效、因地制宜、立足实际的原则,加快建设、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着力打造“规范、高效、安全”的执法办案模式。二要对派驻的法制监督员严格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办法(实行)》,对法制监督员开展培训,健全完善相关考核机制。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与检察院及时衔接、沟通,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四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主动衔接行政复议委员会,减少、降低行政案件纠错率。
在礼县永兴派出所,赵学琳同志仔细查阅了执法办案场所的工作台账,认真听取了派出所负责人对当前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的介绍。
在礼县公安局法制工作座谈会上,赵学琳对礼县公安局法制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反馈,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他强调,一是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要按照省厅要求,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整改,不能有任何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要认真汲取教训,全面梳理办案场所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同时,强力推进基层所队办案场所运行,确保执法安全。二是强力推进法制监督员工作。局主要领导要将法制监督员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全局选拔业务能力强的公安民警担任法制监督员,把它作为提高全局执法能力建设的有力抓手,将其纳入后备人才库,发挥其优势,形成良好的用人机制。三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巡查。县局法制室要建立专门案件巡查机制,抽调专人每天对治安、刑事案件开展网上巡查检查,从受立案直到破案,开展无缝隙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提升全警整体执法办案水平,推进执法规范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王克勤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题主线,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紧密围绕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1+3+5”方案体系,统筹“四大行动”,持续推动“三大仗”“五清行动”凌厉攻势,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二要厚植法治理念。要牢固树立“大法治”理念,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更新执法理念,做到理性、柔性、有温度执法,更加注重保障人权、事前预防、弱者保护、教育挽救、护航发展、服务民生,打牢“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服务,推动执法能力和执法温度双提升、双促进。三要实抓业务技能。要按照省厅“深入推动全警常态化执法办案培训”的指示要求,充分运用“五个100”选树成果,发挥执法培训教官、执法办案能手、执法服务标兵和执法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法制讲堂、会前学法,及时提供法律服务,指导执法办案,进行答疑解惑,要深化法律练兵,旁听庭审等制度,通过学术研讨、座谈交流和典型案例剖析,着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四要加大监督力度。要畅通内部执法监督渠道,健全完善严格审批、执法检查和执法考评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特别要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努力将执法偏差和瑕疵消除在结案前;要加大内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将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执法行为始终处于严密的监督之中,减少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五要严格规范管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基础在建、重点在用、关键在管”,要按照“管理主体明确、管理流程科学、管理队伍专业”的要求,配套制定运行和管理制度,配强专职管理和专业办案力量,建立健全以警情、案件、人员、涉案财物、案卷等要素为重点的闭环管控机制。要坚持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减少执法风险、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加大创新力度,实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