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特色山地农业“产业链”贷款
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陇南市特色山地农业“产业链”贷款实施方案(试行)》(陇政办发〔2022〕8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指导各县区、各相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召开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稳住经济基本盘,落实“三保”要求,支持政策要应出尽出,国家、省、市出台的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中都提出要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支小支农等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积极争取省级代偿补偿和保费补贴资金。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拓展融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不断扩大合作贷款规模。为深入推进“三城五地”、积极实施“十大行动”,充分发挥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和市级特色山地农业引导发展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解决市、县区特色山地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资金需求,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市场化、自主自愿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从贷款要素及条件、办理流程、工作要求三个方面进行了贷款介绍和工作安排,贷款对象为市政府确定的花椒、核桃、油橄榄、中药材4条特色山地农业“产业链”链条重点企业(含合作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升级生产设备、改造加工厂房、新产品研发、仓储物流、品牌建设、市场营销领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贷款期限以借贷双方约定期限为准。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0个基点(BP),现行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为3.7%,5年期市场报价利率为4.45%。由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承担贷款额80%的担保责任(其中县区担保公司分担16%担保责任),银行承担贷款额20%的风险责任,年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1%(含)。由市级财政运用特色山地农业发展引导资金按照贷款额的3%予以贴息,贴息期限6-18个月。
三、其他事项
《实施方案》从政府推荐、业务受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贷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贷款办理流程及有关事项。借款人填写陇南市特色山地农业“产业链”贷款审核推荐表后,产业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上报汇总后提交承贷银行、市级政府性担保公司办理业务。县区担保公司与市级担保公司签订风险分担责任协议,承担本县区特色山地农业产业链贷款市级担保公司担保责任的20%风险分担责任。市级政府性担保公司担保的各县区特色山地农业产业链贷款,代偿率超过5%的县区,停止该县区贷款担保业务,全力追偿代偿金,直至代偿率低于5%后,重新启动该县区担保贷款业务。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考核激励、引导资金投放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本《实施方案》为试行方案,市政府将按照方案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关于印发陇南市特色山地农业 “产业链”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