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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3/04 7.0k 阅读 261 点赞

《陇南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对新的污染物治理开展专项研究和前瞻研究。2020年10月和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要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李克强总理在202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并要求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的任务要求。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政策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印发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切实履行有关国际环境公约,加强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同时应该看到,新污染物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我国的治理工作起步晚、工作基础薄弱,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求,在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科技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和短板,需要着力解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2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关于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目标任务,有利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对于加快补齐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短板,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新污染物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

新污染物重点管控种类:

1.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

2.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

3.十溴二苯醚;

4.短链氯化石蜡;

5.六氯丁二烯;

6.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7.三氯杀螨醇;

8.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类);

9.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

10.二氯甲烷;

11.三氯甲烷;

12.壬基酚;

13.抗生素;

14.十类已淘汰类(六溴环十二烷、氯丹、灭蚁灵、六氯苯、滴滴涕、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林丹、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体、多氯联苯)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表示,“十四五”期间,应聚焦一批国内外公认的,且环境与健康风险已经显现的新污染物,集中攻关,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施禁止、限用、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风险隐患。王金南建议,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防控思路,对新污染物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包括源头管控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综合管控措施,以及大气、水、土壤等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23〕18号)。

陇南市新污染物治理的任务:2023年年底前,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开展一批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2024年年底前,发布《陇南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第一批)。到2025年,初步建立陇南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完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初步掌握陇南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以及环境赋存情况;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即:2023年,我市配合省厅做好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筛查工作;2024年,建立我市管控清单,并开展具体管控工作;2025年,省级建立调查监测体系,开展试点项目建设,以及相应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制度、提升监管能力等。

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遵循“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思路及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新污染物治理要实行全过程管控,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

新污染物治理方案的内容:主要包含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通过建立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开展环境风险筛查评估,发布实施重点管控清单,执行管理登记制度,施行淘汰或限用措施,强化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化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加强抗生素类药品、农药规范使用管理,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等措施。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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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