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解读
促进消费是当前扩大需求的关键所在,对筑牢经济回升向好十分重要。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甘政办发〔2023〕87号),进一步激发陇南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市场恢复扩大,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陇南市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一头连着生产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促消费工作,6月份出台了《陇南市贯彻落实加大服务业重点行业扶持全面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责任清单》,高质量谋划了一系列促消费活动,我市消费市场加快复苏回暖。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5.6亿元,同比增长11.7%。住宿、餐饮、批发业、零售业分别增长23.4%、13.1%、12.8%和10.7%。1-11月份,全市共接待游客3412.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70.9亿元,同比增长187.9%和184.4%。但当前居民消费仍然存在主要商品零售有所下滑、部分县区限上零售额支撑作用不足等问题,还需要政策进一步加力。为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6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
一是稳定大宗消费。提出畅通二手车市场流通、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等。
二是优化服务消费。支持各县区扩大餐饮服务消费,丰富文旅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增加文化体育休闲消费供给。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
三是推动农村消费。提出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等政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特色产品进城等。
四是推进新型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积极推广绿色消费的等。
五是构建消费平台。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等。
六是营造消费环境。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