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深入开展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2022/05/12 9.9k 阅读 257 点赞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件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医疗保障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司法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总工会

共青团市委

市妇联

市残联

陇市残工委〔20222




关于深入开展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

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残工委,教育局(教科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司法局,工信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同时,也是全市落实“三城五地”建设目标,集中推进“十大行动”,实施《陇南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保障规划》,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陇南的开局之年。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5月15日)期间主题活动,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北京冬奥精神,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助残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

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二、活动措施

(一)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各县(区)政府残工委和残联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助残日期间的活动实施方案,要全方位、多举措开展各类扶残助残宣传及走访慰问活动。市政府残工委、市残联有关领导将结合“提升残疾人综合保障服务”暨走访探视活动,择时参加县区组织的“助残日”活动并走访慰问残疾人。

各县(区)要紧紧围绕全国助残日主题,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示《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年来在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政策,残疾人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政策。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县(区)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开展好助残日主题活动。对有突出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要及时给予特别关心关爱,落实帮扶措施。对易返贫致贫残疾人进行精准监测和及时帮扶, 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2.县(区)人社、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开展活动。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广泛开展“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加强职业指导,组织国企民企残疾人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就业服务活动,加大对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帮扶力度。

3.县(区)卫生健康、医保和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康复需求设计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包括残疾人在内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积极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做好残疾人基本医疗卫生和相关康复服务,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

4.县(区)教育(教科)、残联等部门,要贯彻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适时开展特殊教育督导,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5.县(区)工信、住建和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活动。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在全国助残日当天向全国手机用户群发手机公益宣传短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统筹开展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6.县(区)司法、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残疾人权益维护组织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大力宣传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依法严惩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质量。做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的调处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7.县(区)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依托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项目,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宣传活动。

8.各县(区)可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困难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就业扶贫车间、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勉励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9.县(区)各部门在开展活动时,要充分考虑本地疫情形势,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坚决防控好疫情的前提下以灵活方式开展活动。

三、宣传要求

各县(区)要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主题采访报道,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深入宣传党委、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为改善残疾人民生采取的有力措施和政策,深入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政府残工委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马拉喀什条约》落地实施,加大对条约和残疾人文化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文化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无障碍图书出版,更多更好地满足盲人学习、就业和文化生活需求。


附件: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陇南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陇南市教育局  陇南市民政局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陇南市医疗保障局  陇南市乡村振兴局  陇南市司法局

陇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陇南市总工会  共青团陇南市委员会

陇南市妇女联合会   陇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5日


附件

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口号


1.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2.就业优先 平等共享

3.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

4.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残疾人返贫

6.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

7.科技助残,建设无障碍环境

8.加强残疾康复服务,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9.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10.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助力残疾学生成长

11.落实《马拉喀什条约》,满足残疾人文化教育需求

12.弘扬北京冬奥精神,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