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在G212线K429+356处、G247线K693+177处开设临时平交道口的行政许可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在G212线K429+356处、G247线K693+177处开设临时平交道口的行政许可,资料齐全、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日期为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行政许可有异议或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陇南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 系 人:尹君联系电话:0939-825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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