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陇南市拟推荐2019—2021年度甘肃广播影视奖获奖作品的公示

2022/08/20 9.2k 阅读 456 点赞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甘肃广播影视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68号)精神,各级评选推荐领导机制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和要求,经认真筛选、逐级推荐和综合评定确定了推荐名单,并按照管理权限书面征求了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现将拟推荐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实事求是反映相关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认真受理,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并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如不存在影响推荐评选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履行推荐手续。

公示日期: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0939—5910193

传    真:0939—8212400

邮箱:505338000@qq.com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市政统办楼C1广电大厦 1618

陇南拟推荐获奖作品汇总表.docx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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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