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甘肃广播影视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68号)精神,各级评选推荐领导机制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和要求,经认真筛选、逐级推荐和综合评定确定了推荐名单,并按照管理权限书面征求了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现将拟推荐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实事求是反映相关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认真受理,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并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如不存在影响推荐评选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履行推荐手续。
公示日期: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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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拟推荐获奖作品汇总表.docx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