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在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康县阳坝供水工程(一期)有关情况的公示

2023/03/15 3.3k 阅读 481 点赞

按照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2016第12号公告)的规定,现将在甘肃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康县阳坝供水工程(一期)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意见。

一、公示主要内容

根据《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县阳坝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康发改发〔2022〕19号)批复,拟在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康县阳坝供水工程(一期),该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水厂1处,设计规模3000立方米/天。新建15米截水坝1座,300立方米减压池1座,一期550立方米清水池1座。厂区规划建设自来水处理中心1处。净化处理中心1058.35平方米/1座,水泵站72平方米/1座,供水管网20公里(其中在保护区内8.74公里)。拟占用保护区土地面积1.2737公顷,其中:永久占用0.3074公顷,临时占用0.9663公顷。按一级地类分:占林地0.7992公顷,占湿地0.3450公顷,占耕地0.0320公顷,占园地0.0566公顷,占住宅用地0.0026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0.0383公顷。土地属性为国有土地面积0.4107公顷,集体土地面积0.8630公顷。

二、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

三、公示部门

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何明岗 联系电话:0939-5121376

电子邮箱:kxlyjbgs@163.com

通讯地址:康县城关镇西街社区燕河东路69号

邮 编:746599

特此公示

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