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陇南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甘教明电〔2023〕13号),我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形成了《2023年陇南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8日。
受理单位:陇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小虎
联系电话:0939-8233834 19993930028
地址:陇南市行政中心C1大楼市广电大厦1314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