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陇南市启动防汛抗洪Ⅲ级应急响应

2024/07/22 1.9w 阅读 376 点赞

陇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抗洪Ⅲ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7月22日20时至23日12时,我市普降中到大雨,部分地方出现暴雨,市气象台于7月23日12时48分,将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升级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下午,我市成县、徽县、康县、两当县部分地方,文县中南部及武都中南部乡镇累积降水量将超过100毫米。目前降雨仍在持续,为切实做好全市防汛减灾工作,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7月23日17时将市级防汛抗洪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防汛抗洪Ⅲ级应急响应。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抗大灾、抢大险的准备,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一是切实把防汛、防地质灾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防止人员出现重大伤亡当成重点,对临水、靠山居住的群众重点开展隐患排查防范,对危险区域的群众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果断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人员转移安置要统筹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二是对尾矿库、水库、堤坝堤防、河道等重点防汛部位24小时不间断排查和值班值守,确保安全度汛。三是各职能部门要组成防汛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阵以待,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全力组织应急防汛抢险救援工作,尽全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四是市级领导要深入重点县区督促检查指导防汛工作,县区四大班子领导要深入重点乡镇、重点部位指挥调度,真正把防汛减灾工作落细落实。五是统筹做好应急抢险人员、设备、物资保障工作,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
陇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024年7月23日17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