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陇南市乡村振兴局 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的实施方案(2023-2025)>》(陇乡振发〔2023〕19号)和《陇南市乡村振兴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陇南市乡村工匠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陇乡振发〔2023〕35号)精神,谈芳花等48人经过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推荐、复核等程序,拟被确定为市级乡村工匠,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如不存在影响认定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颁发等级认定证书。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陇南市农业农村局帮扶科
联系电话:0939-821923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行政中心财政大厦313办公室
陇南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
2024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