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83号)、《甘肃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经审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南销售分公司武都吉石坝加油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到期换新证,提交的资料齐全,现将拟批准的燃气经营许可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内,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南销售分公司武都吉石坝加油气站,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凡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给予保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7日至3月13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部门:市住建局城建科,监督电话: 0939-8651556
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