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按照《甘肃省医院评审办法(2023版)》等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武都区第一人民医院、文县第一人民医院、文县第二人民医院、宕昌县人民医院、康县人民医院、礼县人民医院、徽县人民医院、两当县人民医院、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中心医院、西和爱民医院进行了二级综合医院复审。根据评审结果,市卫生健康委会议研究,拟确定武都区第一人民医院、文县第一人民医院、文县第二人民医院、宕昌县人民医院、康县人民医院、礼县人民医院、徽县人民医院、两当县人民医院、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中心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西和爱民医院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委0939-8212670
驻委纪检监察组 0939-865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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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