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工程概况及经济技术指标:
本工程位于陇南经济开发区(徽县伏家镇竹林村),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45086.29㎡。原审批总建筑面积为46911.49㎡,地上建筑面积为45770.19㎡。本次变更内容为:地面门卫增加23.60㎡改为消控室;4号厂房屋面增设消防水箱间87.30㎡。总建筑面积由46911.49㎡变更为47022.39㎡,地上总建筑面积由45770.19㎡变更为45881.09㎡,建筑基地面积变更为13777.51㎡。建筑系数变更为31.78%,未超出规划条件通知书中建筑系数30%-60%;1#-8#车间室内外高差由原来的0.3m变更为0.45m,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6.90m变更为17.05m,未超出规划条件通知书批复的23.90m。绿地率由20%变更为15%,符合规划条件通知书绿地率不超过20%。变更后方案容积率为1.02,机动车停车位100个。
三、效果图:

四、总平面图:


联系单位: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监督电话:0939-7622048
公示日期: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