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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全市主要人口数据的通报

2025/03/02 1.7w 阅读 353 点赞

根据2024年全省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省、市两级统计部门分别对全市及各县区2024年末主要人口数据进行了评估与推算。现通报如下:

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32.9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6万人。其中,男性人口为118.92万人,女性人口为114.04万人,人口性别比为104.28(以女性为100)。全年出生人口为1.9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31‰;死亡人口为2.01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6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1‰。0-15岁人口为49.5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1.27%;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142.26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1.06%;60岁及以上人口为41.16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7.6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7.5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1.81%。城镇常住人口为97.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27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135.7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53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41.72%,比上年末提高1.62个百分点。

注:

1.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包括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不包括当地户籍外出半年以上的外出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出生人口:上年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期间的出生人口。

4.死亡人口:上年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期间的死亡人口。

5.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6.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7.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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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