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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行政复议调解:高效实质解纷群众认可满意

2025/07/07 4.0k 阅读 450 点赞

近年来,陇南市扎实推进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将调解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2025年上半年,新收市直部门行政复议案件18件,审结12件,其中4件经调解和解结案,调解和解率达33.33%。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优先调解,小纠纷同样用心办

办案人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始终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首选。特别是那些争议焦点明确、双方都有和解意愿的案件,会优先考虑启动调解程序。比如,申请人马某某,对某县交警开具的20元交通罚款不服。他认为,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行人首次违法应该是先警告,警告后不听的才能罚款。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了马某某和交警部门。经过耐心沟通和解释法规,明确指出条例确实有“先警告后处罚”的要求。交警部门认可了这一点,主动撤销了罚款决定。这个案子通过调解,很快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专业协调,复杂争议找准关键点

遇到专业性强的疑难案件,办案人员会沉下心来仔细研究,精准找出执法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一致。例如,一位来自陕西的杨某某女士,因被认定在高速上“超速50%”,被处以罚款500元、记12分。她对处罚提出质疑,认为:1.流动测速点的设置和操作是否符合规定(如是否按要求设置了测速提示牌、设备是否在有效期内);2.作为处罚依据的违法照片仅两张,且拍摄时间间隔极短,是否能准确反映超速事实。办案人员通过对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规,逐条分析、充分沟通。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协调,交警部门最终采纳了办案人员的意见,同意撤销对杨某某的处罚,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


坚持自愿合法,既讲效率也重公平

调解工作严格遵守“自愿、合法”的原则。在调解前,办案人员会让申请人签署《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意愿确认书》,明确诉求。在具体操作上,也充分考虑当事人的便利。处理杨某某案子时,考虑到她是外地人,办案人员主要采用线上沟通,减少了她来回奔波的成本。处理马某某的案子则注重效率,实现了“当天达成调解、当天收到退款”。这种既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又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的做法,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和执法严肃性,也让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诉求被重视、问题真解决。


推动规范执法,办好一案治理一片

“调解不是和稀泥,是要用专业知识和法律依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是一线办案人员的切身体会。通过个案推动执法规范化,已成为陇南行政复议工作的常态。例如,在办理类似马某某这样的交通罚款案件后,市交警部门已主动调整工作流程,明确要求对首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先教育、后处罚”的规定。同时,针对杨某某案件中反映的测速执法问题,交警部门也组织对测速设备的设置、警示标志的规范、设备的检定有效期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和规范,确保后续执法更加规范、透明。

随着行政复议调解机制的不断运用和完善,陇南的行政复议正日益成为一条高效化解行政争议的“快车道”。它用相对较低的成本、更快的速度,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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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