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陇南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安排部署,积极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推动企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形成“人人查隐患,全员保安全”的氛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4年11月28日,礼县紫金李坝金矿上演了一幕“教科书式”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场景。当日下午14时许,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驾驶员赵师傅驾驶矿卡行驶至矿区运输坡道时,察觉到车辆发出异常的管道漏气声响,同时发现排气制动效果明显减弱。赵师傅随即利用缓上坡地形,将车辆缓慢滑行至开阔平坦区域停稳,第一时间在轮胎前后支设三角木防止溜车,并在车辆周围50米范围内设置警示标识,拉设警戒带。与此同时,赵师傅通过车载对讲机向当班值班车队班长报告车辆制动系统故障,并已采取临时制动措施,请求安排维修人员支援。接到报告后,维修班组与安全管理人员同步开展维修检测和交通管制,彻底消除了隐患。为提高全体员工“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礼县紫金李坝金矿采矿厂依照《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给予赵师傅1000元现金奖励。这起隐患因发现及时、处置得当,避免了因机械故障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的风险。主要由以下三点启示。
一是从员工的角度看,保护自己的同时,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处在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便利条件和优势,实行这一机制有利于激发和培育广大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
二是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由企业“负责人操心”变为“大家共同操心”的转变。鼓励员工通过内部报告的形式对事故隐患进行群防群治,实现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从而形成“人人查隐患、全员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在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是从部门监管的角度看,监管队伍有限,积极动员企业全体员工参与。通过实施这一机制,能够有力于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有利于促进包括每一名员工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就抓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