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资人将3.684亿元重整资金注入管理人账户,陇南中院审结了陇南汇鑫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该案系陇南市首例“破产清算转重整”成功案例,为困境企业救治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
一、基本案情
汇鑫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6亿元,是一家以水力发电为主的民营企业,公司唯一资产为宕昌县沙湾水电站,属宕昌县规模以上企业之一。由于修建水电站期间资金短缺,从银行大量贷款,高息从民间融资,导致公司深陷债务泥潭。2018年7月,汇鑫公司负债高达19.64亿元,资金链断裂、银行账户被查封、发电收入被冻结,工程款、员工工资不能及时支付,债权人采取堵门、占据经营场所等方式索债,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转,遂向陇南中院申请破产清算。
汇鑫公司债务规模庞大、关系错综复杂,有146名普通债权人,55名职工债权人,且沙湾水电站未经竣工验收、没有土地审批手续,财产处置前景不容乐观。陇南中院经综合分析研判,认为汇鑫公司核心资产沙湾水电站系绿色清洁能源企业,为当地解决了大量的就业,年毛收入3000万左右,年上交税收500余万元,并且结合本案具体案情,具有重整成功的基本条件,遂决定在破产清算状态下进行预重整,成功招募到了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大会表决后,陇南中院遂裁定转重整程序,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在规定期限内,投资人已将3.68亿元重整投资款全额支付到账,资产交接顺利完成。
二、主要做法
(一)破产不停产:留存企业“生命线”。
在陇南中院指导下,管理人对沙湾水电站进行定期检查,全面进行各项升级,汇鑫公司沙湾水电站自2018年7月破产案件受理起持续运营,至2025年5月,实现营业收入2.35亿余元,上缴税费3000万余元,稳定了职工收入,留存了企业“价值”,提高了债权人受偿比例,为“重生”奠定了基础。
(二)预重整实质审:转重整筑“新生道”。
案件审理过程中,陇南中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专题研究推进工作,要求办案团队周汇报、月调度,因企施策,对清算转重整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结合案件实际,创新办案方法,在破产清算状态下进行预重整,待招募到投资人,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大会表决后,再裁定转重整,同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
(三)府院强联动:织密解题“协作网”。
在“府院联动”框架下,院领导多次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积极协调请求提供政策支持,及时破除政策障碍,解决水电站竣工验收、土地手续等影响破产重整的难点堵点问题,取得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并通过向社保局等部门致函,协调解决了职工补交社保问题。
(四)风险速化解:筑牢维稳“防护堤”。
本案办理过程中,数十名庆阳籍债权人和两名股东持续信访,对案件审理进程造成了极大的阻碍,院领导对此多次批示,办案人员联合管理人定向答疑,深挖信访诉求,理清了反映问题的真相,并多次赴庆阳面对面向信访人释法说理,逐渐打消了信访人疑虑,从反对破产到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使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
三、典型意义
本案从“清算止损”到“重整新生”,始终坚持以平衡保护各方利益为原则,以挽救企业为首要任务,依托府院联动,共同解决程序推进中的各类难题堵点,在清算状态下进行预重整,以市场化方式引入投资人,实现了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本案的妥善处置,彰显了破产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保护器”与“康复师”作用,实现了债权人受偿最大化、职工就业稳定化、区域经济减震荡的三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