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
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

关于2013年后半年面向社会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的公告

2013/09/22 1.1w 阅读 344 点赞


关于2013年后半年面向社会受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的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现就陇南市2013年后半年面向社会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要求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直接到省教育厅提交材料)的人员向陇南市教育局提出申请;要求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第一步:打开网站http://www.jszg.edu.cn/,然后点击右侧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步:再点击红色箭头所示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如果已经注册过的,请在上面输入信息后点击登录,进入自己信息页;

第三步:按照提示,读完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选上已阅读并完全同意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按照提示,正确输入所需的信息后(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选择自己的现场确认点,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阅读注意事项,然后点击已阅读并下一步;

第八步:据实填写所需的个人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如还没有填写完,也可选暂存,以后继续填写;

第九步:提示您注册成功,请务必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常用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后面查询等。

(二)教师资格认定需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即可在本人网报申请成功后直接用A3纸双面打印,或到陇南教育网http://www.gslnedu.cn/)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陇南市申请教师人员体检表》。

(三)网上报名完成后,到陇南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进行个人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

三、受理单位及时间

(一)网报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08:00:00至11月8日14:00:00。

(二)现场提交材料及确认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至11月8日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和双休日休息。逾期恕不受理。

(三)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陇南市教育局一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受理处” 0939-8212692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后填写的体检表(一份),体检表请在陇南教育网下载。

(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七)小2寸彩色照片1张(与填报表册中所贴照片、上传系统的照片同底)。

(八)非师范教育类学历申请人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证书及省自考办统一颁发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成人师范类专业学历申请人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提供由档案管理机构加盖公章的学籍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不齐全或表格填写不清楚者恕不受理。





陇南市教育局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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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