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
政策政策解读

市卫健委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2019/07/28 1.7w 阅读 357 点赞

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证机关高效运转,根据《陇南市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下班前须关好办公室电源、空调、门窗、电器等设备。

二、实行签到签退制度。通过综合办公APP签到签退。每个工作日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30分、下午2点30分,签退时间为上午11点30分,下午5点30分;在机关上班签到必须在办公室进行(APP定位显示在“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G212〈阶州大道〉,或者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天池街),区域外签到不能算作出勤。

在城区办事、开会、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的,签到不受地点限制,但要通过APP(外勤)说明具体原因。

10分钟以后签到的算作迟到,提前签退的算早退,每天的签到情况向全体人员公开。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书写请假条或者通过综合办公APP请假,说明具体事由、时间,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打电话、发短信、微信、QQ等手段或口头请假,事后补假的一律无效,病假超过5天的须附证明(手机APP)。

一般人员请假,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审批;15天以上由市人社局审批。

科级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审批;15天以上由市委组织部审批。

县级干部请假,3天以内由主要领导审批。超过3天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准假后的请假条须交到办公室,附在当月的考勤表上作为考勤依据,无请假条视为缺勤(APP请假的除外)。请假期满要及时销假,如有超假的请假人员返岗后应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缺勤论处。对不上班不请假者一律按缺勤统计。

四、实行外出报告制度。委机关职工经批准因公外出开会、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要明确外出时间,履行报告手续,需延长时间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告知办公室。委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应告知办公室。

五、建立考勤月通报制度。办公室负责落实考勤制度,认真做好考勤汇总工作,在次月3日前将考勤表汇总并汇报相关领导后在全单位予以通报。

六、实行休假和补休制度。对于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时间加班且不能享受补助的,给予相应时间的补休,补休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须在请假单中注明补休具体事由)。

职工休假的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需要连续请假5天以上的,先休假、后请假。休假手续同请假。

以下情况不能休假: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七、实行考勤领导带班制度。每个月指定一名领导带班,负责督促检查上班出勤情况和当月的出勤统计审核发布。

八、建立考勤奖惩制度。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违反的人员,依照《公务员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九条规定处理。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学习进修的除外),自最后一次假期一年内,是正式在编干部职工的在年终考核和业务工作中不得评为优秀,不推荐提拔、任用,处于试用期的干部推迟转正,是借用人员的清退回原单位。

本制度适用于市卫健委、市卫生计生中心、市药具站全体工作人员,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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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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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