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陇南市召开2019年第四次生态环境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苏海军主持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彭小东介绍了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和2020年工作打算,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陇南日报、陇南发布、陇南电视台、陇南之声、陇南市人民政府网、武都电视台、武都发布等省市县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和2020年工作打算
一、2019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和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进展良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签订了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陇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陇南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攻坚战的整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细化了攻坚战的路线图、施工图,确保了攻坚战全面深入推进。制定了《陇南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工作方案》,设立陇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各专业委员会10个,进一步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具体细化,切实将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案为鉴,压茬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始终坚持把落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绿盾”行动排查问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倾斜工作力量,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在有力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深刻汲取天水市河流污染问题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在配合水务部门开展河湖巡查排查的基础上,成立工作组分赴县区开展河流污染治理专项督查,排查全市河水水污染现状,推动污染治理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双查双整”集中行动统一部署,下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督查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辖区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深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督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抓实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加强衔接沟通,协调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力有序。2019年7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省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陇南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及综合、资料、信访、宣传、保障5个工作组,抽调95名工作人员,在下沉督察驻地集中办公,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保障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市协调联络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协调保障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市环境信访件131件,目前已办结115件,其余16件正在积极办理。
(四)坚持抓主抓重,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按照《陇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陇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对全市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严禁“四烧”、煤炭质量管控、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建筑工地扬尘防控、道路扬尘管控、机动车污染防治、生活面源污染防治等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11月13日,市政府召开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安排部署全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县区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大气污染冬防重点工作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力量针对县区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煤炭销售网点、汽修厂、集中供热公司、建筑施工场地等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督促整改解决,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19年12月16日,我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9%;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1%;优良天数316天,比例为99.4%。2019年2月份至11月份陇南市连续10个月空气质量居全省第一。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印发《陇南市水污染防治2019年度工作方案》,加强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调度,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县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问题清单和“一源一策”整改方案,积极推进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了万吨千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截至目前,我市1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市、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标。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制定印发《陇南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陇南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陇南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陇南市涉镉排查整治方案》《陇南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夯实工作基础,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企业信息调查工作。二是建立了全市重金属土壤污染负面清单,完成了土壤污染遥感核查数据审核以及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工作。三是开展环境治理项目,积极推进西和县、文县、徽县、成县、礼县等矿区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及风险管控项目。四是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9年我市累计申请2批1188万元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1批2096万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截至目前,6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
(五)突出重点领域,构建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体系。着力加强嘉陵江流域上游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各县区开展嘉陵江流域上游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的摸底调查工作,并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对陇南市境内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夯实了我市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与陕西省汉中市签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动协议,为跨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与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联合建成了全省首个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为加强我市环境应急工作、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保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在陇南市举办了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培训班,全省各市州和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共200余人,观摩我市依托大数据平台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演练以及甘肃金徽矿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六)强化监测支撑,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完成地表水白龙江、嘉陵江、青泥河、燕子河、西汉水河、洛河和天池6河1湖共10个考核断面监测任务,水质综合评价为地表水Ⅱ类,达标率均为100%。完成了对钟楼滩水源、文县畦坝(小溪坝)、礼县东新路水厂、两当自来水厂和成县孙家坝5个地下水例行监测,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完成了全市29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任务。完成了每季度功能区噪声监测。结合全市“双查双整”集中行动,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全力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保护大督查。截至11月底,全市共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8起,其中行政处罚35起,共计罚款481.83万元;执行四个配套办法违法行为43起(其中查封扣押案件12起,限产停产30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一报一台一网一平台”的主流宣传媒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在陇南日报和市政府官网上设立了污染源普查、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等环保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信息。与陇南电视台合作开办的《陇南环保进行时》栏目,每周播出1期,现已播出24期;依托陇南发布微信平台,实时向社会公布全市空气质量等环境信息,目前已实现九县区空气质量数据向陇南发布平台的实时推送;注册了“今日头条”账号,有序运行“陇南生态环境”政务微信、微博。定期召开陇南市生态环境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开展了以绿色出行、书画展览、亲子朗诵、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内容为主题的“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监督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社会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省生态环境厅的精心指导下,以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范环境风险为核心,以“两江一水”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全面推进尾矿库“一库一策”污染防治,为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一是以“两江一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坚决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二是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三是以防范环境风险为核心,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四是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夯实生态环境工作基础。
发布会上,彭小东就陇南日报、陇南电视台记者提出的就我市如何防止河流污染,确保境内水生态环境安全等问题作了详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