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年3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陇政办发〔2021〕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20〕124号),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并结合《陇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陇发〔2021〕1号),起草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和意义
《实施意见》由市气象局具体负责起草。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此时印发《实施意见》,强调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十四五”期间陇南气象事业的宏伟蓝图和远景目标,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气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认可,是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赋予了气象工作新使命新任务。也为气象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为防灾减灾救灾、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三、文件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涉及17项具体内容,包括: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提升气象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构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助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气象科技创新,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等。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快科技创新,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持续有力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提供坚实有力的气象保障服务。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巩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组织体系。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和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2.提升气象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丰富公众气象服务产品供给。推进气象融入行业发展。
3.构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构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保障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发展智慧农业气象服务。
4.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助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强重要生态系统气象保障服务。提升气象服务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力。科学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气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5.构建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的领导和协调,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能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的安全监管。
6.推进气象科技创新,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着力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深化气象关键技术创新合作,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气象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撑;着力建设专业队伍,加大合作,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