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拟推荐全省“七五”普法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司法局以全市“七五”普法考核验收情况为基础,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法治宣传重点任务的落实等情况,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和要求,经认真筛选、逐级推荐和综合评定确定了推荐名单。经市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按照管理权限书面征求了同级纪委监委、组织、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同意。现将拟推荐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实事求是反映相关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认真受理,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并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如不存在影响推荐评选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履行推荐手续。
一、公示对象
(一)拟推荐“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4个)
人行陇南市中心支行
徽县实验小学
文县司法局
两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拟推荐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6名)
谭学平 武都区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
牛 键 女 西和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股长
刘 元 礼县法院法官助理
张丽娜 女 宕昌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股长
刘正义 康县文广旅局党建办主任
石小军 成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股长
二、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
受理时间:上午 0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陇南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电话(传真):5916533
电子邮箱:lnssfjpzk@163.com
通讯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十三号路 (邮编:746000)
中共陇南市委宣传部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司法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