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陇南市推进特色山地农业提质增效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06/13 1.5w 阅读 229 点赞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建设农业强国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陇南丘陵山区特点,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全面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补齐农机装备发展短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推特色山地农业提质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甘肃省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陇南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陇南市推进特色山地农业提质增效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当面反映、电话、书面反映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620日。


征求时间:2023年6月14日620

联系人:李建刚

话:0939-826021215193937180

电子邮件:lnljglk@163.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行政中心广电大厦3322

陇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4日


陇南市推进特色山地农业提质增效

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建设农业强国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全面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促进土地流转、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推特色山地农业提质增效,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陇南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打造“三城五地”建设、推进“十大行动”目标,按照“乡村振兴、农业优先、农机先行”的总体思路,立足陇南丘陵山区特点,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推进“两适应、五围绕”工程(两适应: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农田建设与机械化需求相适应;五围绕:农机化发展要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特色山地农业发展、“两个牵引”落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探索特色山地农业机械化提质增效之路,实现农业机械化与“三农”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新型高效农机装备应用水平,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能力,为推动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的优势作物、经济条件、生产规模、机械化水平等因素,采取适宜的技术路线、装备和政策措施,推进不同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重点突破,全面发展。以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实现重要装备技术突破等为重点,优先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关键环节生产机械化步伐。围绕突破薄弱环节,选择生产大县和基础好的区域建设示范点,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引领全市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发展。

——鼓励创新,完善机制。推行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创新农机服务形式,完善农机服务机制,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市场引导,政府扶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资本、技术和人才等各类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突出政府的扶持作用,通过政策促进、示范引导和效益推动,调动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等购机用机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

以政策驱动、机制探索、科技创新和示范引领为发展途径,全面提高新型高效农机装备应用能力,实现农机产品需求多样化,有效解决我市主要农作物、优势特色产业生产中,农业机械占有率低、丘陵山区“有机难用”和节水灌溉、养殖、加工等关键环节农机装备“缺门断档”等问题。

以创建农机服务组织为载体,集中各方力量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固定经营管理办公场所、有农机库棚、有适用农机具、有维修设备的基本要求,每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大中机械达到5台套以上,动力设备和配套设备达到1:3,固定资产达到100万元以上,基本满足区域主要粮食作物和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需求。2023年,以探索模式、试点示范为重点,每个县(区)确定20%的乡镇作为全市农机化示范乡镇,每个乡镇组建1-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建农机合作社的村,助推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2024年、2025年,各县(区)按照40%和40%的乡镇比例进行创建,全面完成“一乡一社”的创建任务,实现各县(区)农机专业合作社乡镇全覆盖。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创建和运营,初步形成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同时,壮大村集体经济积累。

2025年,全市创建区域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18个,创建机械化创新试验示范基地36个,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82万千瓦以上,农业机械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适用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农机作业条件得到改善,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3%以上。重点特色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实现新突破,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步。

四、重点任务

(一)围绕保障粮食安全,推进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坚持推进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大力推广适应陇南山地特点的中小型农机具粮食生产精量化播种、精细收获减损技术,重点提高小麦、玉米、大豆机引(电动)精量播种、全膜双垄沟覆膜种植、免耕播种、收获环节,马铃薯精准切块、膜上播种、捡拾分级、联合收获以及深松整地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大秸秆饲料打捆机、残膜回收机等薄弱农机装备的研发和引进试验示范,解决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机械化应用难题。到2025年,全市创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个,创建区域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18个,全市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8个百分点。在徽县、成县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机农艺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全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机械化作业面积达到年度种植面积任务80%以上。加快智能农机、绿色农机的推广应用,提升现代农机装备标准化水平。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列入重点支持政策范围,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给予补贴,全力提升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工信局等;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围绕特色山地农业,创建机械化创新试验基地。立足“药椒油核畜、菜果菌蜂茶”十大特色产业,充分结合全市中药材、花椒、油橄榄、茶叶等特色产业“产业链”发展,进一步发挥示范基地“机器换人”标杆效应,充分结合各地优势产业,创建36个示范引领性强、建设标准高、装备技术新、覆盖范围广的农机农艺深度融合的特色产业省市级机械化创新试验示范基地。大力推广中药材采挖机、青皮核桃脱皮机、花椒烘干机等特色产业机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价格竞争力。加快推进植保机械化,重点推广植保无人机、高效施肥机和对靶喷雾、防漂喷雾及智能化施药装备与技术,提高农业病虫草害绿色防控能力。加大抗旱急需的水泵、喷灌、滴灌机械设备以及其他抗旱节水机具的投入,推广节水灌溉、移动式灌溉、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化新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借鉴武都区、文县、康县山地轨道运输机成功试验示范的成效和经验,立足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和地理条件,重点在山区特色产业运输、养殖业运输等领域推动山地轨道运输机的应用推广各县(区)要重视和支持创新试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出台针对性推进措施,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扶持,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完善服务支撑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推进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草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等;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围绕“两个牵引”落实,加快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食品工业牵引特色产业价值链提升”和“以养殖业为牵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总体要求,强化绿色发展理念,聚焦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水产养殖场,加快先进适用、绿色高效畜牧水产养殖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推进饲草料收获加工、精准饲喂、畜产品采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防疫、病死畜禽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异味消除、水产养殖水质调控、尾水处理等环节机械化。推广应用固态有机肥抛撒机及液态有机肥撒施技术与装备,提高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环节机械化水平加快补齐畜牧养殖机械化发展短板,率先建成一批基本实现养殖全程机械化的养殖场和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自动化信息化养殖示范基地,推进智能畜牧机械装备与智慧牧场建设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龙头企业等支撑引领作用,分区域、分产业、分品种、分环节加快补齐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短板弱项,加快推广茶叶、核桃、花椒、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生产及加工机械装备,注重从需求侧引领机具供给,制定发布本地重点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装备需求目录,促进初加工机械迭代升级。延伸初加工机械化服务链,加快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向农产品初加工全环节、全产业拓展,提高装备利用效率效益,推动初加工机械化向更广领域、更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林草局、市工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围绕农业农村基础建设,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快丘陵山区耕地“宜机化”改造,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田小并大、短变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和安全性,着力解决田块细碎分散、机耕道路缺乏,农机“下田难”“作业难”等问题,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业基础条件薄弱短板,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御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农机抢农时、省劳力、增效益的作用。鼓励引导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撂荒地整治机械化投入,市县按相关政策规定对开展作业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适当奖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等;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围绕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行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按照“因地制宜、聚焦产业、服务农民”总体思路,根据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农机具拥有量,围绕“一乡一”(一个乡镇至少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标准采取机具、土地、资金、技术等多种入股方式,引导农机大户、致富能手、龙头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领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已建成的农机合作社进行提升,产业富集的乡镇,根据产业分布达到“一乡多社”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机户”的联农带农机制,按照村集体创建、市场化运行等模式,采取“机械入股、单机核算、统一派工、统一管理”等方式,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代种代收等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收益按比向村集体和农户分红。制定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财政扶持方案,按规定通过财政奖补资金和带机入股的模式创新发展,将奖补资金的股权全部归村集体所有,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依托有条件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或“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试点工作,为周边农户提供信息发布、托管服务、应急救援、机具抢修、农机具销售对接、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公共设施维护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继续落实有关规定,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及运输农机具车辆的通行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四级齐抓共建、以县级为主体的联动协调机制。市级负责审核和验收等工作,各县(区)具体负责报审和、资金协调、用地审批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乡镇和村级组织负责经营管理等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项目资金投入土地占用的审批。组建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推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农业生产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要按照当地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布局,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分环节研究机械化发展短板弱项、路径举措,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强经费保障,抓好工作落实,每年定期将落实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强化政策支持。市县(区)要统筹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各类金融保险机构要对权属清晰的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探索对购买大型设施、装备贷款进行贴息等农业信贷保险模式;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本投入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税费优惠等相关政策。用足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对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特色主导产业急需农机具或高端、复式、绿色、智能农机产品,县(区)给予地方扶持,提高农户购机积极性,积极衔接纳入省级补贴范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县(区)要用活用好乡村振兴、农业综合开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东西协作、科技示范等项目和资金,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每一个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建的农机合作社投入资金按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保证农机装备和维修工具的配置、经营场所、机具库棚建设。市、)要加大对农机化推广的奖补力度,制定具体奖补办法,对建成的县级以上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域性示范点、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和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分别给予适当奖补,并将农机化组织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强化人才支撑。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和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技能培训育一批业务精通、技术过硬的农机化技术人才队伍。依托农机化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农机经销企业、农机合作社等主体,大力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人员、科技人员等返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复合型农机实用人才体系。

(五)强化督导考核。建立特色山地农业机械化提质增效督导考核机制,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将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列入市县(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具体负责验收、绩效评价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