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陇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账号基本情况。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532个主办单位的99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按照账号类别分类:微信公众号549个,新浪微博328个,抖音短视频72个,今日头条42个,快手短视频1个。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市直单位133个,礼县131个,武都区119个,徽县98个,康县92个,文县92个,两当县88个,宕昌县85个,西和县81个,成县73个。
(二)账号合格情况。第二季度,全市各类政务新媒体月均合格账号985.3个,月平均合格率为98.3%;4月份、5月份、6月份合格率分别是98.1%、98.7%、98.1%,总体趋好。超过两周未更新账号43 个(次),期间未更新账号4个(次)。
县区账号检查情况:平均账号合格率依次为:两当县100.0%、西和县100.0%、武都区99.2%、成县99.1%、康县98.9%、礼县98.2%、文县97.9%、宕昌县96.9%、徽县95.7%。二季度所有县区合格率逐月上升,两当县、西和县连续三个月保持账号合格率100.0%,成县连续两个月保持账号合格率100.0%。
市直单位账号检查情况:41个市直单位的136个账号,合格账号133个,第二季度平均账号合格率为97.8%,账号合格率低于全市平均数98.3%的0.5个百分点,不合格账号7个。
(三)政务信息转发情况。第二季度,全市各类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177366次。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推送政府信息转发任务51条,4月份、5月份、6月份转发任务分别是29条、13条、9条,全市按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主要媒体平台统计,月平均账号919.3个共转发14883次,平均转发比率31.7%。4月份909个账号转发6339次、平均转发比率24%,5月份931个账号转发4747次、平均转发比率39.2%,6月份918个账号转发3797次、平均转发比率46.00%。6月份,全市251个主办单位322个账户,1条都没有转发推送的政务信息。
县区转发情况:各县区月平均转发比率依次为:西和县44.10%、宕昌县41.15%、文县29.76%、康县29.19%、两当县26.96%、成县25.04%、徽县20.91%、礼县20.48%、武都区20.07%。较上季度大幅提升。6月份,各县区245个主办单位312个账户,1条都没有转发推送的政务信息,其中:武都区55个主办单位的78个账户、占应转发帐号114个的68.42%,徽县37个主办单位的51个账户、占应转发帐号91个的68.42%,礼县58个主办单位的67个账户、占应转发帐号122个的54.92%。
市直单位转发情况:第二季度,市直单位账号月平均转发比率59.4%,高于全市平均值31.7%的27.7个百分点。4月平均转发比率48.9% ,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1个账号达到100.0%;5月平均转发比率68.7% ,其中:市财政局等11个单位的18个账号达到100%;6月平均转发比率80.6% ,其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2个单位23个账号达到100%。
(四)错误信息整改情况。第二季度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检测错误信息共289条,4月102条、5月107条、6月80条,各县区260条、市直单位29条,目前已全部反馈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不按时更新,每月检查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仍有相当一部分账号在检查期间存在超两周不更新或直接不更新的问题。
(二)部分单位对内容发布审核不严。政务新媒体账号主办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没有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导致发布内容出现错误信息及不规范性表述等情况。
(三)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注销制度落实不到位。政务新媒体账号注销没有进行备案登记,个别账户多次提交没有在短时间完成注销,也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里没有及时进行关停处理,造成该账户没有转发信息、及时更新,影响了全市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加强常态化管理。各级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县区、各市直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巩固“僵尸号”问题的整治成效,持续加强常态化监管,重点盯紧较长时间或经常断更的问题账号,通过定期提醒等方式,强化更新管理,坚决防止“僵尸号”问题反弹。各主办单位要切实做好政务新媒体的运维保障、安全管理、协同转发,对确实无力保障且经研判确无存在必要的账号要及时关停注销。
(二)进一步加强内容发布审核。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有效的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执行落实好“三审三校”主体责任,要反复校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全面加强错误信息发布事前把关。
(三)按要求规范开设注销管理账号。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备案程序,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加强事前沟通,提前做好报备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开设、变更、注销管理程序,打造本地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和回应关切的综合性权威平台。
对于通报指出的问题,各县区、各市直单位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整改销账。整改落实情况请于7月20日前书面报送陇南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5913918
陇南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此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