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保障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40号)要求,现将拟推荐为全省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市表彰奖励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拟推荐对象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表彰奖励办公室;
电话(传真):0939-8212082;
受理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统办6#楼市人社局9006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