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在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康县秧田水电站工程项目的公示

2023/11/02 4.2k 阅读 282 点赞

根据原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第12号)27项、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秧田水电站工程项目拦水坝在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以下称保护区)实施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意见。

一、公示主要内容

秧田水电站工程项目装机容量5000KW,占地面积0.1966公顷,项目在保护区内工程为溢流坝、冲沙闸、进水闸,拟永久性占用保护区面积0.1966公顷,其中:占河流水面0.0997公顷,内陆滩涂0.0913公顷,乔木林地0.0056公顷。

二、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

三、公示部门: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何明岗        联系电话:0939-5121376

电子邮箱:kxlyjbgs@163.com

通讯地址:康县城关镇西街社区燕河东路69号

邮编:746599

特此公示

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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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