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要求,推动工伤认定更加就近便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人社部令第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4号)精神,决定对全市工伤认定管理权限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人社局负责在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
二、县区人社局负责下列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
(一)在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由参保地的县区人社局办理。
(二)注册登记住所地在本市内但未参保的,由生产经营地的县区人社局办理。
(三)注册登记住所地、参保地均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但生产经营地在市内的,在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未参保的,由生产经营地的县区人社局办理。
三、县区人社局因工伤认定管辖权发生争议或者需要回避的,由先接到工伤认定申请的县区人社局向市人社局申请指定管辖。
四、市、县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全市工伤认定管理权限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六、联系方式
陇南市人社局: 0939-8211825
武都区人社局: 0939-8221703
礼 县人社局: 0939-4479372
西和县人社局: 0939-6628660
成 县人社局: 0939-3200648
徽 县人社局: 0939-7539384
两当县人社局: 0939-7121115
文 县人社局: 0939-5522136
康 县人社局: 0939-5121302
宕昌县人社局: 0939-6121739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